開展創業石銅雕畫的日子
◎生活過到兩個女兒唸小學時,為了適合我做雕畫的場所,我們又搬家到板橋租房子,當時她們是就讀埔墘國小。有時我有接油漆工程,小孩下課就沒人顧(小兒子一早就被媽媽帶去賭場了),白天我出門工作前,就得先做好滷肉飯之類的食物,讓女兒回來有東西吃。住了約三個月,鄰居就抗議我的小孩太吵、沒人管教,尤其有時老婆在家補眠,任由兒子頑皮丟東西砸樓下,小姊姊也管不住他闖禍惹事……最後、我又搬回社子,而後結交的一位房東友人—阿龍,至今我們仍是好哥們,關於我後半生「執行書冊任務」的種種情局,他是最清楚真相的人。
我向阿龍他老爸租了一間幾十坪的樓下屋,專門用來作畫,從事「石銅雕畫」為生。為了打開知名度,我去台北公園、芝山岩……等郊外,展示我的作品。尤其在(現在的二二八公園)公園荷池旁,看見荷葉翻飛、蛙鳴蟲跳而畫出的『夏之聲』,就是如此而來的靈感。在公園畫畫時,我帶些完成的石銅雕畫作品,展示讓人觀賞,一天又一天,漸漸形成「粉絲團」,有人都是專程來欣賞我的畫作,甚至美術系的學生也成群來觀摩。我所獨創的「石銅雕畫」,材質是結合我建材、木工、油漆化工的專業技術而發明出的,至今民間還沒有現成的材質,所以絕對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藝術創作。
有一天,我正在作畫,突然整個屋內像被金黃色的探照燈打光似地,充滿金色光芒……我驚訝的回頭看,竟然身後站了十二位、身高約七尺、渾身散發金色光芒、穿著類似古裝衣著的人!哦,還加一位我認識的鍾馗!祂介紹說這十二位靈高者都是〔陰府〕派來的靈界執行者(風雲道者),來拜訪我是要提示未來要我開始執行書冊任務的事。說真的,當時我對所謂的「任務」還沒有真正的體悟,覺得「寫書」對於我真的比做工還難,小孩都還小,我賺錢都沒時間、怎麼可能有空閒去學人寫書?我告訴祂們,我真的不識字、又沒受教育,寫書談何容易?另請高明吧!我又再度拒絕祂們,讓祂們失望而離開……
當我專職在家裡作畫後,老婆不但把小孩丟給我照顧、連她娘家兄弟姊妹的小孩都在她的自作主張下,「寄草」(台語)給我—每天有六個小孩會待在這屋裡,除了震天的喧鬧、滿屋的凌亂,我還得張羅飲食給孩子吃……賭到不見人影的老婆卻不關她的事!我跟她說這樣吵鬧的環境會影響我作畫,她不以為然地指責我心眼小,當初說好要幫她娘家,現在不過是顧一下小孩有何不可?反正我整天都在家。
嘈雜的環境,真的讓我無法創作雕畫,一家的生計難道不必在乎嗎?既然她無法體諒我的立場,我就讓她自己去親身體驗—於是,我在某天早晨,趁她賭博通宵回來,在家補眠,我就帶著釣具和三千元離家出走。我跑到內雙溪的山裡,找了一個溪流邊的空地,當起都市裡的「魯賓遜」。
◎那時正是夏天,我就隨地露宿在溪邊的大石上。這是一個溪谷,前端有瀑布,周圍都是樹,只聽得見大自然的聲音。到了夜晚,我就著星光、躺在大地、一邊抽菸當蚊香,一邊釣魚兼沉思,享受以天地為家的自在。從小就在淡水河邊長大,我深知有河就能賴以為生的求生之道。為了避免蚊蟲的干擾,我白天睡覺(而且我發現在溪流中的大石頭上睡,一隻蚊子也沒有),肚子餓了就在石頭堆間升火烤魚;有時遇到不長眼的蛇,還可以加菜;到了晚上我就抓魚、釣魚,還用石塊圍了一個小水池,圈養我抓到的魚,這樣隨時都有「現撈」的鮮魚可吃;盥洗都在這條溪、連洗澡一次解決,在這裡我幾乎用不到上衣,只穿條短褲而已。
為了應付下雨,我砍了竹子和樹木,就地取材在溪旁搭建了一個小屋。住在這離台北市區不遠,走路幾十分鐘下山到外面的雜貨店,缺的東西都買得到。就這樣、我一邊作畫,一邊享受當山林野人的自在生活;溪谷的景色非常美,我的小屋就在瀑布的附近,冰涼的水氣,即使烈日當空,也有清涼透心的舒暢。
一個月光明亮的深夜,整個溪谷像白天一樣清晰可見景物,我正準備就著月光在大石頭上垂釣,突然看見瀑布下方、溪流邊的石岸,都布滿閃閃的亮光……走近一瞧!竟然是好多的溪蝦!原來月光照在牠們的眼睛,會發出亮光,而且都不怕人—我跑回小屋拿了蚊帳(野外生活必備良品,可以拿來捕魚抓蝦,又是防蟲帳),溪蝦受驚嚇時都會往後跳,我就利用蚊帳一把一把地抓撈,輕輕鬆鬆地在溪邊「撿」了十幾斤的溪蝦。第二天,拿到附近的雜貨店賣;我買了手電筒,從此我每天半夜就去「撿溪蝦」,雜貨店也固定跟我買蝦;有時假日有遊客來這玩水,看到我在烤蝦子,也會跑來跟我交易;賺的錢不但足可供應我在雜貨店買酒、買菸、買吐司……等生活必需品,偶爾我都會回社子的家,順便拿錢回去。
在溪邊的時候,也曾看到一些靈異事物。對我來說,真的見怪不怪……有時看見幾個穿日本軍服的男人,輕飄飄地在岸邊慢步行進;有時是飄浮的綠光;印象最深的是有個夜裡,我還在溪邊垂釣,眼角餘光有瞄到一團綠光,左右飄忽不定、漸漸接近我……我不動聲色,估量著祂快到我身邊,就把手上的釣桿當武器,狠狠地打一棒在那團綠光上—剎時、綠光化成一隻如小牛大的黑狗、竄入旁邊的樹林,還發出狗叫般的哀嚎……我想那應該是野獸的逃靈根聚集成團,在山中吸取動物的磁流久了,才形成的。
家裡的妻女都知道我住在內雙溪的山上,但是在問題沒解決之前,我是不可能回家當免費保母。那時老婆又自作主張,讓沒地方住的小舅子搬來住在我租來作畫的那間房屋。還帶來他拜的神像壇位和有夫之婦的情人同住;我氣到不想講,就繼續住在內雙溪,一直到老婆自己也受不了,把親戚的小孩和她弟弟都打發走後,我才回來社子住。
在內雙溪近半年的隱居生活,我作了一幅雕畫作品—『內雙溪的一角』,那就是當時我所隱居之處。
(我成年時期,接觸陰府的工作者:『風雲道者』,以及各種邪靈的糾纏—自從莫名其妙『靈魂出竅』後,我的生活被靈異事物搞得大亂,也忘了小時候堅持【不跟靈異鬼怪交流、溝通】的原則,導致我分不清正、邪,而誤入邪靈危害的險境……下一單元,關於陰陽靈異的內幕,將有更深入、詳細的正解!)